商品,致勝的原點~~小洪隨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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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好不好,只有消費者能決定,消費者願意掏錢出來購買,才是不變的王道。重點不在介紹你要銷售的商品,而在說出它「對消費者的好處」是什麼。如果顧客不喜歡公司的商品,公司推出再低的價格,再好的促銷活動,或者再聰明的產品定位,都沒有太大的用處。

 

在商品能整齊排列的前提下,資料上無法賣出的商品,才是實際上無法賣出的商品。所以,商品力是基本功,必須不斷透過提升品質及期待,讓消費者不致於對價格斤斤計較。商品賣不賣有時候不一定在於品牌知名度,而在於是不是貼近消費者心理上或實際使用上的需求。

 

「更好的」固然可以拍手歡迎,但是「更貴的」就謝謝再連絡。只不過,當商品規格被標準化之後,就有利於買方的「貨比三家」。然後,愈多競爭者加入,價格廝殺愈厲害,買方取得愈有利的談判位置。換句話說,「標準化」的商品只能取得入場比賽權,但是「差異化」提供的價值才能在舞台上站得久、站得穩。

 

以賣商品的層次來看,1個層次是賣功能,雙方銀貨兩訖;2個層次是賣文化,就像是蘋果的「i」系列商品,消費者會以擁有這樣的商品為榮,藉此彰顯自己的品味和風格。消費者寧可等待、排隊,都堅持要買蘋果的產品,這就是感情的價值。3個層次則是賣靈魂,像是宗教或政治團體。

 

以前只要商品好,消費者就會買,現在是商品好之外,更要讓消費者感到高興、快樂及開心,才有興趣購買如何讓消費者愉悅,是新行銷致勝關鍵。儘量避免一開始就推銷高價位、超出消費者預算的商品及服務,以免第一時間就讓消費者自覺負擔不起、打退堂鼓。把心力放在增加商品價值,取代調降售價。透過增加價值,讓顧客覺得付給公司的錢有了滿滿的收穫,避免走上降價一途。

 

消費者購買的不是商品,而是商品帶來的效果,大多數人買東西都是「憑感覺」,而感覺得從信任開始建立。如果兩個商品相差不多,消費者永遠都會選擇購買會觸動他們感覺的那個產品。若能讓消費者體驗你的商品,將會產生感動和購買的動力。

 

行銷的精髓在於,公司找出想把商品賣給誰,然後決定什麼原因會讓他們買下產品。要是能做到讓消費者感覺「幸福地忘了價錢」,或「忘了比較價格」,任何商品都會成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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