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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閱讀4:https://sandavid1123.pixnet.net/blog/post/466114964-經營管理的變與不變
職場觀察543-有關於[創新]這件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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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都說要創新,從科技和醫藥到零食和化妝品的各個行業,甚至於政府部門和管顧業,所有公司總是把「創新」這個詞掛在嘴邊,以顯示自己跟得上時代。為了配合公司政策,幾乎每個單位都會說自己有創新,但是創新有那麼簡單?

 

創新通常是指與現狀相比有長足進步、以前忽略的應用或是改變遊戲規則的狀態。放眼看去,好一點的創新也是從別人的成功學到靈感,經過本地化,再加上自己的想法。換言之,大多數人們所說的創新往往只是一種[比較好的產()]

 

如果把創新視為讓客戶增加利益的活動,那麼,顯而易見的,[創新是每個人的職責]。只不過,創新,難就是難在該怎麼從不起眼的環節找出創新的切入點。創新是發明加上社會洞察力與商業思維,想要從客戶口袋中賺取利潤,必須看到客戶眼中的未來,如同曾任微軟全球副總裁與Google全球副總裁和大中華區總裁的李開復在《給中國學生的第七封信—21世紀最需要的7種人才》中所提到的:「重要的不是創新,而是有用的創新。(What matters is not innovation, but useful innovation.)」。唯有解決客戶問題,創新才有商業價值。

 

而且,創新需要花時間:花時間做夢、花時間沉思、花時間學習、花時間發明,以及花時間發呆的時間。然而,在大多數的公司中,創新的管道就像是古建築物裡的老式水管一樣,全新的構想隨著懸掛在古老、繁複的流程中,然後,慢慢的消失殆盡。

 

除了流程外,數字是殘酷的!過度依賴投資報酬率等短期財務指標,也會慢慢扼殺在創新方面的投資,當然,也有可能是被創新能力頭號殺手—[老闆]給扼殺的。尤其是[顛覆性創新],可能需要5~8年才能有成果,老闆更容易失去耐心。

 

於是乎慢慢的,創新變成了是一個變色龍式的名詞,而非動詞。由於缺乏實質內容,為了[感覺起來有創新],現在連速度快一點都可以變成是一種創新,最後,只要有任何[變化],都可以算是創新。終究,[創新]這兩個字,即使現在還不是陳腔濫調,卻也差不多要變成陳腔濫調的同義詞了。

 

菲利浦‧科特勒(Phillip Kotler)在《行銷3.0》中提到「行銷人的任務就是持續在營運過程中,改善品質成本產品推出方式(QCDQualityCostDelivery)。」例如,在產品愈來愈標準化的成熟市場上,流程創新變成創造差異化的一個重要源頭。換句話說,創新不應只是侷限在推出新的產品,公司的流程、運作、商業模式、組織架構和創造程序(包括工作、發想和合作方式)的創新,更能發揮可觀能量,讓企業不斷進步。

 

成功,來自於把許多小事做好,而不是尋找一個使公司大轉變的大創新。更何況,創新是灑在企業環境裡的柔弱種子,沒有人可以預知哪顆會發芽、哪顆不會。一個公司必須永遠走在改變和改善的道路上,以便和對手有所不同。再者,無論是多好的創新,最終都必須靠「細緻的執行」,確認所有調整都已經到位,才有成功的可能。

 

簡單一點的說,先從基本的[改善]開始做起吧!樂天市場創辦人--三木谷浩史說過:「每天改善1%,一年強大37倍。」只要努力地不斷改進,把不好的缺點逐一改善去除,就是維持現有事業和開啟新機會的要素。無論是個人或是企業,只要[make difference],每天都能做點不同的事,不可能不成長,這就是一種創新能力的培養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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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閱讀:

小洪隨筆之「老闆的要求」 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sandavid1123/article?mid=42422&prev=42588&next=42371&l=f&fid=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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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洪隨筆:

只講究短期成長的人,沒資格談「創新」這件事。

如果不能接受「失敗一定會存在」的事實,怎麼談創新?

拒絕抄襲的最佳方案,就是持續創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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